2005年3月2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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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的欠条法院该不该受理
冯霞

  事件背景
  前年年底,我借给朋友15万元。他给我写了两张欠条,一张是7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付利息;另一张是8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倍支付利息。现在,第一张欠条已经到期,但朋友还款困难,他的公司随时都有破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我若到法院起诉他还款,能否连同未到期的债务一同起诉?在他随时都有破产危险的情况下,我应采取何种措施保障我的权益?
  律师答疑
  张起淮律师说,一般情况下,未到期的债权是不能起诉的。但鉴于该公司随时都有破产的可能,建议你可以以第一张到期欠条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朋友的公司破产。若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破产法,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那时,你可以将未到期的债权一并主张。但后一笔视为到期债权的欠条要扣除未到期的利息。